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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燃料

核燃料循环设施与放射性物品运输监管
一、核燃料循环设施监管
我局监管并发证的核燃料循环设施涵盖了核燃料循环从铀纯化转化、铀浓缩、铀元件制造、乏燃料后处理(包括乏燃料独立贮存)各个环节。
铀纯化转化环节是将从铀矿提取的黄饼,通过纯化、氢氟化、氟化等工艺获得天然六氟化铀产品,营运单位为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铀浓缩环节是通过气体离心法将铀-235浓缩到5%丰度,获得低富集度的六氟化铀,营运单位为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三家。
铀元件制造环节是将低富集度的六氟化铀通过还原转化、粉末冶金等工艺制造新燃料元件,营运单位为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和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两家。
乏燃料后处理设施是将乏燃料剪切、溶解、萃取等工艺提取铀和钚。
二、放射性物品运输监管
我局对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主要依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主要是按照分级分类原则管理控制放射性物品运输特殊安全问题,主要制度有: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许可、备案管理,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备案管理,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审批,启运前监测等。管理中面对的主要有乏燃料运输、核电厂新燃料运输、六氟化铀运输、放射源运输、放射性废物运输、放射性沾污仪器设备运输等。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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