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我国核安全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核安全法明确,从事核事业必须遵循确保安全的方针。核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严格管理、纵深防御、独立监管、全面保障的原则。
17.核事业安全发展有哪些重要贡献?
20世纪50年代中期,面对国家建设和发展需要,中国政府作出了开发利用核能的重大决定,中国核事业正式起步。70年来,中国核事业从无到有、持续安全发展,形成了完备的核工业体系,为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18.我国奉行怎样的核政策和核战略?
我国始终奉行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核政策,主张最终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不会与任何国家进行核军备竞赛,始终把自身核力量维持在国家安全需要的最低水平。中国坚持自卫防御核战略,目的是遏制他国对中国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确保国家战略安全。
1970年12月26日中国第一艘核潜艇成功下水
19.我国对无核武器国家的安全保证是什么?
中国完全理解和支持无核武器国家希望得到安全保证的要求。中国早已承诺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中国呼吁所有核武器国家做出同样的保证,并就此达成有约束力的国际法律文件,以增进所有无核武器国家的安全。
20.我国第一颗原子弹是什么时候诞生的?
1964年10月16日,巨大的蘑菇云在新疆罗布泊荒漠腾空而起,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东方巨响”震惊了世界,有力打破了核垄断和核讹诈,提高了我国的国际地位。
1964年10月16日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