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核设施正常运行期间,其周边环境的监测内容有哪些?

201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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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相关法规,为了确保核设施周边环境及公众的安全,对核设施正常运行状态进行确认,需要对核设施周边环境辐射水平进行监测。

监测方式有连续测量和定期测量,除了环境γ辐射水平外,其它环境样品主要测量一些与核设施运行有关的关键核素,如氢-3、碳-14、锶-90、铯-137等。监测内容或采样样品包括:

(1)环境γ辐射:连续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的测量,通过固定的监测站自动测量。

(2)空气:在大气环境中采集空气样品以及气溶胶、沉降物、降水等。

(3)水:包括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和海水等。

(4)水生生物:包括鱼、虾类、螺蛳类、牡蛎、海蜇等。

(5)陆生生物:主要是食物链上的食品,如大米、蔬菜、鲜奶、肉类等,采样时会参考当地的膳食结构来选取。

(6)土壤及岸边沉积物等。

可以看到,核设施无时无刻不在这海陆空严密的监测之下。(摘自《安全监管保护你我他》P34,编号19)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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