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能源部(DOE)反应堆试点项目可能成为推动先进核能发展的最重要举措之一。这些首堆示范工程将积累关键数据、运行经验及监管实践,为先进反应堆商业化部署扫清障碍。该试点项目填补了核能创新过程中原型堆开发的空白,这对美国核能产业复兴至关重要。

原型堆为何重要
先进核能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核工业有望摆脱一次性大型反应堆工程模式,转向规模化生产方式。如小型模块化反应堆就是通过迭代实现成本降低和质量提升。但这种产业转型唯有建立在稳定的原型堆测试验证阶段后才能实现。
如今,美国的“原型验证”工作分散在多个环节:小规模的电加热模型,DOE测试反应堆的样本辐照试验,在核监管委员会(NRC)监管下许可的大型示范堆等。目前缺乏中间环节,无法为尚未商业化但又超越了实验室规模模型的首创反应堆提供测试和迭代路径。
本次试点项目是根据第14301号行政命令《改革能源部的核反应堆测试》设立,要求DOE建立先进反应堆的快速授权流程。在该项目框架下,DOE将于明年7月4日前批准至少三个核能项目实现临界状态。
该试点项目的目标非常明确:推动创新循环的原型测试阶段,以证明先进反应堆可以在DOE快速获得许可并投入运行,并在企业尝试全面商业部署之前扫除监管障碍,为行业提供最迫切的需求:技术验证、监管洞察和投资者信心。
但成功不仅仅意味着能够赶上某个日期。项目截止期限已经在影响整个过程,甚至在申请材料完成之前就已经初步设定了批准时间。速度本身并不是问题,高质量的审查完全可以高效的完成。问题在于当速度变得草率和仓促时,将会给开发商、投资者和公众带来不确定性。
为使该试点项目达成目标,DOE必须在快速推进的同时夯实基础:保护公众健康、环境以及国防安全;执行经得起法律与政治检验的实施路径;确保安全评估基于事实证据,而非谈判或截止日期。唯有如此,这些示范项目才能有助于推动先进核技术的规模化部署。
试点项目的挑战
核心问题不仅在于DOE是否能采取足够快地行动,而更关键在于该试点项目是否以实现其真正目标的方式进行规划、资源配置和执行。部分行业参与者和政策制定者都将此试点项目视为商业化的捷径,这完全偏离了核心要义。这些原型堆应刻意采用安全冗余设计,使开发者能极限测试方案、收集详细数据,进而优化迭代版本,最终打造出兼具低成本与高品质的反应堆。如果DOE将试点项目作为快速上市的通道,恐沦为炒作项目而非有效的创新路径。
该试点项目作为创新示范项目的核心宗旨并未被正确理解。这一点仅从时间线本身就可以看出端倪,该时间线是在项目指南发布之前、申请提交前,甚至在入选试点名单确认前就已敲定。设计和预申请工作进展顺利的企业或许能赶上进度,但其他企业则难以实现。现实情况是,开发商必须在设计阶段取得重大进展或已破土动工,才能勉强赶上截止期限。这意味着审查和施工需同步推进——此举本身并非坏事,但会给DOE许可办公室带来了巨大压力,迫使其在技术或者监管准备尚未充分时仍需批准项目。
这些问题都指向同一个挑战:该项目正试图按照政治日程来推进反应堆,而并非让开发者能按自身所需的时间表进行创新和测试。若为追求速度而牺牲安全、可信度和监管可持续性,该项目恐将弊大于利。
加剧这种不确定性的是,DOE对试点项目的指导方针仍在变化,法律解释仍在进行中,关键要求尚未最终确定。这使得开发者不清楚申请材料中究竟需要包含哪些内容,给本已紧迫的时间表又增添了另一层风险。7月4日的截止日期正是由此产生了不必要的障碍。虽然截止日期可以激励行动,但它们也可能改变优先事项。
试点项目成功与否还将取决于DOE对原型堆的审查、许可和运行的能力。DOE承诺仅用45天完成主要安全文件审查,但在过去的九个月中,大量经验丰富的DOE员工离职或提前退休。持续的联邦政府招聘冻结令导致人员无法补充。这意味着实际审核人员更少,处理复杂技术问题的时间更紧迫。部分开发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质量较高,审核工作量较小;但有一些开发者提交的全球首创设计方案,则需要投入大量时间进行必要的许可审查工作。
环境审查是另一个薄弱环节。DOE指南暗示,只要公众和工人得到保护,那么环境也“几乎总是”得到保护。这种简化处理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如果DOE作为环境审查牵头机构未能建立可信的证据,项目可能面临诉讼风险,导致项目延误甚至取消。此外,在缺乏DOE可采纳结论的情况下,其他相关机构如何履行自身法定职责亦不明朗。
这又引出了法规模糊性问题:反应堆“受DOE控制”究竟意味着什么?NRC核发反应堆许可证的权限源于其原子能委员会的渊源,以及其对工业和商业电站的监管使命。DOE的权限范围更窄且未经充分检验。开发者需要了解DOE监管权限的边界,并理解其与NRC既定许可流程的差异。
鉴于审查公正性存疑,责任归属自然成为另一焦点。《普莱斯-安德森法案》作为核责任保险与赔偿的法律框架,其制定初衷是针对NRC许可的设施和DOE承包商。根据此试点项目直接授权的合格测试反应堆可能处于法律灰色地带。纳入该项目的反应堆是否像通常由DOE的承包商运营设施那样受到保障?DOE声称这些反应堆“被视为DOE反应堆,仍受《普莱斯-安德森法案》赔偿条款保护。”然而,私营开发商需承担所有权、全部成本、运营和退役。DOE表示,“具体要求将通过其他交易协议协商解决”,此种法律安排虽具有效力,却未能消除相关责任范围的不确定性。在DOE明确《普莱斯-安德森法案》适用细则前,开发者和投资者在事故发生时的财务责任仍面临着实质不确定性。
遗憾的是,只要该项目能按时完成且领导层宣布成功,DOE最终可能并不在意是否会引发诉讼,也不在乎这些项目能否顺利过渡到NRC的许可阶段。但事后的诉讼可能会使项目停滞数年,从而破坏加速部署的核心目标。如果环境审查经不起推敲,或者责任问题仍未解决,最终可能导致项目虽获技术批准却陷入法律困境。
促成向NRC商业许可的过渡
即使试点项目的法律地位得以明确,DOE的新路径如何转化为NRC的许可程序仍不明朗。如果NRC不将DOE的审查视为可信的参考依据,或者认为它们不够完善,该试点项目的价值恐将大打折扣。该项目不应沦为NRC直接采纳DOE结论的照搬机制。NRC必须重新审查DOE的成果文件,提出质疑,并将其转化为商业许可的依据。若NRC始终不重视DOE的工作成果,那么该试点项目将无法产生监管洞见。这并非要求NRC无条件接受DOE的结论,但DOE的审查也不应被忽视。
如果NRC能直接采纳DOE的全部工作成果核发商业电站许可证,则表明试点项目未能有效用于非商业系统的原型验证与测试。例如,商业电站无需配备如此密集的监测设备来收集测试数据;其规模可能达到原型的十倍。在原型验证实现优化后,燃料耗尽率也可能有所不同。原型堆可能采用密封安全壳建筑以增加安全裕度,或利用像爱达荷国家实验室DOME等现有基础设施以节约成本,而商业电站则可能采用功能性安全壳方案。如果原型堆与最终产品完全一致,那么开发者就没有有效地利用原型测试过程,而是建造了一个无法通过销售电力来收回投资的首创概念验证堆。
恰当的平衡在于,DOE应构建足够严谨的安全论证,使其能够作为NRC在商业许可背景下重新审查和挑战这些论证的可信起点。这意味着DOE需将其分析结果与NRC预期相匹配,而NRC则应保持开放态度,在适当的情况下采纳DOE的结论。NRC工作人员进行的二次审查,正是确保试点项目既安全又符合监管要求的关键所在。
为实现这一目标,DOE可以依托现有的谅解备忘录,建立直接衔接机制。具体方法包括:DOE可采用对照矩阵,显示每个DOE的安全决定如何与NRC的监管标准相对应,从而帮助NRC更容易了解哪些事项已解决,哪些事项处于待处理状态。DOE还可以召集联合审查研讨会,邀请NRC工作人员观察DOE审查的关键阶段并提供早期反馈,同时确保NRC独立监管权不受影响。如果NRC能够通过谅解备忘录与加拿大核安全委员会协调并建立建设性合作,则同样有能力与DOE达成此类合作。
DOE可以暂停审查以评估提交的材料。这样,DOE工作人员就无需被迫作出“7月4日前是否同意”的决定。他们可以分阶段管控风险,同时NRC也能更清楚地了解DOE工作与其自身流程的契合度。
保持透明也很重要。NRC无需猜测DOE的工作是否相关,开发者也可以清楚地了解商业许可仍需补足的内容。开发者常常遇到提交材料后被告知“不是正确内容”,却又得不到明确指引说明何为“正确内容”。这并非要“讨价还价”安全标准,而是明确DOE与NRC要求的契合与分歧,避免陷入这种循环。
并非所有企业都能同等受益
最能从该试点项目中获益的开发者,是那些需要早期验证平台来生成数据、验证设计并证明安全论证,从而顺利进入NRC许可程序的企业。那些在燃料供应、国家实验室准入、可行建造场地或其他联邦支持服务方面面临瓶颈的企业,将获益最大。但如果没有此类试点项目作为验证平台,这些瓶颈或早期试验反应堆的NRC许可流程,对这些开发者而言可能构成难以逾越的障碍。
KairosPower、X-energy和TerraPower——已经选择退出。他们已经在为商业电厂寻求NRC许可,参与试点项目反而会倒退。不过,如果当时这个项目存在的话,TerraPower和Southern Company在爱德荷实验室的熔氯反应堆实验(MCRE)本可以完全符合该计划的要求。
对于仍处于早期阶段的开发者而言,试点项目应完全发挥其设计初衷:作为收集运行数据、识别技术短板、优化设计方案的试验场。这些信息将决定他们最终能否就可行的商业反应堆设计方案与NRC进行接洽。
构建创新循环
如果这些试点项目是一个创新循环的起点,而不是终点(即商业产品),那么该试点项目便能够留下一个框架,推动未来创新以同时增强安全性和部署能力。
测试反应堆是原型机,而非成品。其价值在于配备大量监测仪器、采用超规格设计,旨在生成可指导更安全、更经济、更高效商用电站的数据与运行经验。若将其视为商业化的捷径,则完全偏离了初衷。试点项目应为开发者提供实验空间,允许其犯错并从中学习,同时确保安全、安保和环境保护绝不妥协。
如果DOE成功实施了既高效又严谨的审查机制,推动新一代先进反应堆原型问世,那么该项目将创造远超三座示范反应堆的价值。它将确立美国研发、测试和验证新型核技术的标准模式,为大规模商业化部署奠定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试点项目不仅关乎当下破土动工的项目,更关乎证明美国通过学习和迭代建造的新反应堆。
对外合作部黄子健 供稿
摘自美国突破研究所
英国政府积极促进核电发展,一方面通过大不列颠核电公司(GBN)推进小型模块化反应堆(SMR)竞赛,核安全监管局(ONR)同步优化监管流程、加强国际协同以提速项目落地;另一方面,英国首相基尔?斯塔默与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构建新合作关系,计划开启核电“黄金时代”。然而,全球可再生能源的爆发式增长、核电项目高成本长周期的固有问题,以及SMR技术的“名不副实”,正让这一愿景面临多重现实考验。

作为英国核电项目落地的监管方,ONR近期围绕SMR推进多项改革,以破解行业对“监管繁琐、成本高企”的诟病。当前ONR的工作重心已从大型核电站(如已完成通用设计审查的欣克利角C、赛兹韦尔C)转向SMR设计审查,通过流程优化与国际合作,为开发商“减负提速”。
ONR针对核电项目的核心监管机制包括通用设计审查(GDA聚焦技术本身而不绑定特定场址)与许可批准(针对特定场址与开发商的核活动审批)。传统流程中二者多先后推进,但在场址与开发商提前确定的情况下,两项工作也可并行开展。因ONR的监管审查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并行开展能大幅节省开发商的时间与资金成本。
同时,ONR已将GDA流程从原先的四步精简为三步,并新增“早期对接机制”,帮助开发商尽早获取监管意见,预判开发周期与成本,降低项目风险。不过,当前监管流程仍存在延误,ONR认为这多源于开发商自身。目前ONR已在官网明确各阶段预期时间表且能如期完成,但申请方的技术成熟度、安全论证完整性常拖慢进度。

针对不同国家监管标准差异导致开发商成本激增的问题,ONR正积极推动与国际同行的协同。ONR的审查标准已对标国际原子能机构与西欧核监管机构协会(WENRA),并与美国核监管委员会(NRC)、加拿大监管机构建立合作,若某一技术已在海外完成评估,ONR可通过谅解备忘录获取材料与结果,无需重复审查。
例如,若美国NRC已启动某反应堆技术评估,ONR会要求开发商提供已提交给NRC的材料,并参考NRC的评估结论,这一模式能为开发商节省数千万英镑成本,避免为不同市场重复做安全分析与监管准备。此外,英国近期还与芬兰达成协议,在SMR监管协同上开展正式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英国核电监管遵循“机构许可制”而非“技术许可制”,即不针对某一项技术发放许可,而是授权特定机构在特定场址用特定技术开展核活动。以GBN旗下的威尔法(Wylfa)、奥尔德伯里(Oldbury)场址为例,ONR未来将向符合条件的开发机构发放许可,而非直接认可某类 SMR 技术。
目前,GBN SMR竞赛的4家入围开发商(通用电气-日立、霍尔特克英国、劳斯莱斯SMR、西屋电气)均在推进GDA审查,其中西屋电气已申请推迟AP300反应堆的GDA启动时间,而劳斯莱斯SMR因技术基于成熟核潜艇反应堆、且长期对接英国监管,成为当前唯一具备加速审查条件的主体。
尽管英国政府与监管机构为核电发展“保驾护航”,但首相斯塔默提出的核电“黄金时代”愿景,正遭遇来自市场、技术与成本的三重冲击。
挑战一:可再生能源成“强劲对手”,新增装机碾压核电
最直观的压力来自可再生能源的爆发式增长。数据显示,去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新增582吉瓦,占所有新增电力装机的91%以上,而核电新增量几乎可忽略不计,全球核电年净增装机容量仅相当于可再生能源每两天的新增量。
从经济性来看,当前91%的新建可再生能源项目成本低于新建化石燃料项目,更远超新建核电的经济性。同时,可再生能源建设周期短于核电,且成本持续下降。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报告,可再生能源的二氧化碳减排效率是新建核电的10倍。
挑战二:SMR “名不副实”,成本与安全性存疑
作为英国核电计划的核心抓手,SMR的“小型化”标签近期引发争议。尽管劳斯莱斯SMR在竞赛中领先,但数据显示其规模“并不小”——比英国玛格努斯(Magnox)反应堆更大,相当于法国主力核反应堆的一半、欣克利角C大型反应堆的三分之一。
这意味着劳斯莱斯SMR仍需占用大片场址,且需配备标准核电安全措施(如隔离区、堆芯捕集器、防飞机撞击设施等),与“小型化降本”的初衷存在差距。更关键的是,行业数据显示,SMR每度电成本高于大型反应堆,且美国NRC前主席认为,SMR产生的化学与物理活性核废料将多于大型反应堆,安全性与经济性双重存疑。
挑战三:核电固有问题难解,监管改革难破技术瓶颈
英国政府将核电发展滞后部分归咎于“监管过度”,甚至成立直属于首相的“核监管改革工作组”,认为监管“复杂官僚、导致成本飙升”。但这一说法遭到行业和ONR的反驳。法国电力公司提及欣克利角C是因英国监管要求而修改了7000项设计、增加35%钢材与25%混凝土用量,但 ONR 则表示监管要求也并不是成本上涨的主要原因。
事实上,核电的核心问题在于技术本身:建设周期长(赛兹韦尔C预计成本380亿英镑,政府承认仍可能大幅超支)、资产搁浅风险高、核废料处理难题未解。即便ONR推进监管改革,也难以突破这些固有瓶颈。而英美政府推动的核电放松监管,还被认为是忽视安全风险,在能源危机与生活成本压力下缺乏实际意义。
对外合作部逯馨华 供稿
摘自New Civil Engineer官网
核反应堆何时“投入运行”?美国核监管委员会(NRC)须重新审视这一状态的定义,以确保其适用于微型反应堆技术——如Hadron能源公司设计的额定功率低至2-3兆瓦的核电站。这类电站体积小至可在工厂完成制造,并能通过重型卡车整体运输至现场,实现远程操控运行,并在寿命终结时整体移走。

Hadron能源公司2兆瓦电功率的标准化微型反应堆
燃料装载与投入运行充分体现了微型反应堆的可移动性为核工业带来的根本性变革。现行核能模式依托少量固定的反应堆和燃料循环设施场地,偶尔进行新燃料或乏燃料的厂际运输。相比之下,微型反应堆体系可能包含大量小型反应堆单元,这些单元具备可移动性,在启运和退役阶段可能经历多次转运。
集装箱式反应堆可能在一个或多个工厂完成制造。其燃料装载方式不再局限于最终运行场地,而是呈现多种选择:反应堆可在制造工厂直接装载燃料,这对工厂及燃料运输过程提出了辐射防护新要求;也可运至燃料循环设施进行装载;抑或由企业将燃料制造厂与反应堆组装厂集中布局,为其他微型反应堆供应商提供燃料服务。这种多元化商业模式的出现,标志着核工业正在经历重大变革。
在其微型反应堆标准化设计的预申请监管讨论中,Hadron能源公司已确定需要与NRC提前沟通的关键领域包括:工厂化制造与测试、运输可行性、灵活选址方法及远程运营等方面的监管影响。该公司希望通过与监管机构前期接触,能够识别出现行监管流程中哪些环节的现代化改进有助于未来项目申请。
NRC一直在制定支撑微型反应堆产业发展的政策框架。近期在有关“工厂预制微型反应堆政策”的决策过程中,NRC正式审议了如何界定反应堆“处于运行状态”这一关键问题。
NRC决定,配备防临界装置的工厂化制造微型反应堆在完成燃料装载后,若其内置功能可阻止链式反应,则不应被认定为“投入运行”;此类反应堆的实际运行起始时间应以解除这些防护功能为准。在另一项独立决议中,委员会明确表示,若持有NRC颁发的燃料持有许可,配备防临界装置的微型反应堆可在制造工厂内完成燃料装载。第三项决议允许NRC工作人员参照非动力堆法规,授权微型反应堆在运抵运行场地前于工厂内进行测试。
除上述决议外,委员会要求工作人员在制定关于防临界装置应用的技术指导规范时,需持续向委员会汇报进展,并确保与其他监管条例不存在冲突。委员会特别指出:“在制定防临界装置相关指导方针和政策建议时,工作人员必须考虑至少需采取物理防护措施来防止运输模块的临界风险,特别是针对已在工厂完成预运行测试的模块。”工作人员应确保反应堆运行许可明确禁止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动力运行:当反应堆为运输需要安装防临界装置时,或在完成运行测试后以及运行周期结束时。

西屋公司的e-Vinci 微型反应堆
微型反应堆监管框架构建
NRC在为微型反应堆制定监管框架时,旨在加速并简化审批流程,确保监管负担适度,并尽可能采取主动前瞻的策略。
2024年《ADVANCE法案》要求NRC“制定风险指引、基于性能的策略与指南,用于许可和监管微型反应堆的风险分析方法,包括概率风险评估的替代方案相关的策略与指南”。例如,这包括利用美国国家海洋与大气管理局、国家气象局或设施附近的现有气象和天气数据,以支持许可证申请的分析和设计基准。
开发商期待NRC工作人员能积极主动地为微型反应器制造商制定监管和许可方案,将微型反应堆申请方的多项活动(工厂制造、运行测试、燃料装载和运输)整合到单一许可证中。这可以通过许可证条件或技术规范来解决特殊的技术考量,例如上述提到的需要设置防止微型反应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临界的装置。
如果NRC遵循其对微型反应堆“主动前瞻”的指导方针,也可能会对其他类型反应堆的许可产生影响。NRC工作人员必须考虑,当前或未来为微型反应堆提出的许可和监督策略,是否适用于其他类型的核反应堆,包括更大型的动力堆、研究堆和试验设施。此外,工作人员还必须分析可以对《原子能法案》做出哪些可能或必要的修改,以更好地适应目前正在考虑的生产和部署理念,并将其研究结果作为提交给委员会的政策或监管问题文件的一部分。
NRC工作人员须参与能源部和国防部在其场址上或作为关键国家安全基础设施一部分建造和运行微型反应堆的工作。这种参与“应包括识别并实施许可流程优化……以简化微型反应堆技术向商业领域的过渡”。在这些商业选项中包括海事应用,NRC工作人员计划关注商业海事应用的相关进展,并评估未来是否需要委员会就商业海事反应堆的部署问题提供指导并与其他联邦机构进行协调。
许可程序中一个存在变数的环节是《原子能法案》要求针对新建核电站举行“争议听证”的规定。工作人员虽已具备处理争议听证的既定程序和要求,但这可能与快速部署理念产生冲突。后续行动方案将就潜在推进路径做进一步讨论后再行确定。
随着技术发展和部署模式演变,NRC工作人员将持续评估对微型反应堆监管框架的潜在优化方案,继续听取利益相关方及其他各界微型反应堆许可与部署的反馈意见。

NANO核能公司的KRONOS微型反应堆
NRC监管动态
NRC工作人员已制定了《综合微型反应堆活动计划》,旨在全面审视微型反应堆的许可与监管议题。该计划包含一系列行动措施,旨在增强监管框架的灵活性,以支持业界正在考虑的各种技术路线和部署模式。
此项计划与《ADVANCE法案》第208条的要求保持一致。该条款指示NRC在八个领域制定并实施用于微型反应堆许可和监管的风险指引、基于性能的策略与指南。这八个领域包括:人员配备与运营、监督与检查、安保与保障、应急准备、风险分析方法、退役资金保证、已装载燃料微型反应堆的运输,以及选址。NRC工作人员还创建了一个动态数据看板以直观展示有关进展状态。

NRC关于ADVANCE法案行动项的动态数据看板
自2024年初起,该计划已开始产出具体成果,例如为可运输微型反应堆在申请10CFR Part71(联邦法规第10编第71部分)许可时,开发用于构建安全基础的风险指引方法。
NRC表示,利益相关方已指出,为了推进标准设计微型反应堆的大规模部署模式,近期内需要监管部门提供更清晰的指引。根据计划,动态数据看板中多个领域的一系列活动预计于2025年完成。
许可
工作人员的后续工作将包括发布一份关于“同型复建机组”(NOAK)微型反应堆许可与部署的政策文件,其中将为委员会审议和批准设计阶段标准化运行方案提供备选方案。此外,将针对微型反应堆发布飞机撞击评估备选方案文件,包括豁免此类评估的标准。NRC工作人员最终计划开发微型反应堆许可在线门户,使申请人能提交同型机组的电子申请,同时便于工作人员进行评审并颁发许可文件。该门户计划于2027年启动建设。
选址
NRC工作人员正在酝酿关于移动式微型反应堆许可选址策略的白皮书,计划于2025年完成。该文件还将涵盖环境评估替代方案、最大化设计标准化、场地特征分级评估、安保、应急准备、许可申请简化流程及施工检查等内容。同时将发布专门针对微型反应堆的同型机组许可文件,重点阐述环境评估的替代方法,并另文发布与人口密度相关的选址标准。
监督
微型反应堆开发商已表示可能在未来几年内提交许可申请,而运行方案的相关信息将影响其部署模式的制定。为此,NRC工作人员将着手制定监督检查手册(预计2026年完成)及运行阶段检查框架(预计2027年完成)。后续新的法规标准制定将聚焦安保领域,提出更适合微型反应堆设计的实体保卫替代方案。
运行
微型反应堆通常采用远程运行模式。为评审拟议的远程与自主运行方案,NRC工作人员计划近期借鉴10 CFR Part 53拟议规则中的“自主缓解设施”筛选方法,制定指导草案。这将为未来几年可能提交的许可申请评审提供支撑。工作人员还将持续推进已在进行的远程与自主运行研究,以制定长期战略。
制造
NRC已于2024年1月向委员会提交文件,其中包含在工厂进行燃料装载的许可备选方案。目前工作人员正等待委员会指示,随后将评估制定相关指导文件的必要性。制造商将成为许可证持有者,考虑到制造商可能使用承包商,因此NRC工作人员计划就制造商在部署模式中使用承包商的方案与利益相关方进行磋商。
退役
NRC工作人员计划与利益相关方就微型反应堆的退役、改造和换料事宜进行磋商,以更好理解微型反应堆部署模式的运行后阶段,并致力于为各种潜在退役策略提供灵活性。但目前动态数据看板显示,开发商尚未提供足够的运行后阶段信息,使工作人员难以制定新指南。
预申请
NRC已与Hadron能源公司就未来的标准设计审批(SDA)申请、制造及燃料装载许可申请开展预申请交流互动。
Hadron能源公司正在研发一款2兆瓦电功率的标准化微型反应堆,旨在通过商业许可并投入部署。这款工厂制造的微型反应堆具备可运输特性,采用低浓铀燃料及轻水冷却与慢化技术。其设计尺寸符合标准ISO运输集装箱规格,便于通过常规公路、铁路、航空或海运进行运输。该公司表示,可通过集群部署多个单元组成模块化电站,满足50兆瓦电功率或更高的综合能源需求。
该反应堆将部署在常规电网供电不可用、不可靠或物流不便的地区,具体应用场景包括:
—替代偏远社区、灾区及离网工业运营中的柴油发电机
—为需要安全、移动及独立能源的军事或科研基地供电
—在局部高需求区域(如数据中心)承担电网调峰、可再生能源稳定输出或备用电源等功能
Hadron能源公司成立于2024年,是一家私人控股的特拉华州企业,专注于微型反应堆的设计、制造、许可及部署。其技术基于成熟轻水堆技术,公司表示:“依托成熟的轻水堆原理进行设计,可最大限度降低堆芯核心技术风险,并使监管审查能高效聚焦于我们实施方案的创新层面。”
该公司旨在通过工厂化生产和测试充分发挥标准化优势,以提升安全性、质量及监管效率。燃料将在经认证的制造设施内装入堆芯,随后反应堆模块将被密封、测试,并以整装形式运输。该项目将利用现有低浓铀供应链。在运行寿命结束时(10-30年,具体取决于燃料富集度和燃耗分析),整个反应堆单元(包括乏燃料)将被运回持证设施进行卸料、检测、潜在改造或退役,尽管详细计划仍有待制定和讨论。在此期间,现场部署阶段不进行换料操作。
Hadron能源公司指出:“我们方法的创新性——特别是工厂燃料装载、整堆运输能力、灵活部署模式及计划中的远程操作——对证明符合现有监管框架提出了特殊考量。需要提前沟通的关键领域包括:确立装载燃料微型反应堆的运输许可依据;制定适用于不同部署场景的灵活和/或边界场址参数范围;证明符合远程监控设施的运行要求(包括人员配备)。”
该公司的监管路径规划包括:依据10 CFR Part 52 Subpart E申请标准设计审批(SDA),随后依据10 CFR Part 52 Subpart F提交制造许可证申请,同时参照已获批SDA依据10 CFR Part 70申请燃料装载许可。工厂燃料装载需遵循《特殊核材料国内许可》的Part 70条款,因其允许在制造设施内持有、使用和转移特殊核材料,并进行必要测试活动(包括可能的零功率临界试验)。公司表示:“我们计划通过特定白皮书、专题报告及概念设计评估等机制寻求NRC的早期反馈。”
Hadron能源公司的首要任务是为其制造设施选址(需获得制造许可证)。现阶段尚不需要基于部署场址的早期场址许可(ESP)。在该模式中,Hadron并非联合许可证的主要申请方,其策略为获取SDA、制造许可证及Part 70许可(如上所述)。在获得SDA和制造许可证后,Hadron预计其客户或合作伙伴将成为具体部署场址联合许可证的申请主体。
预申请已于五月提交NRC。Hadron能源公司表示,计划在一年内向NRC提交初步安全信息文件并申请正式概念设计评估。此后将每六个月重新评估时间表,但公司目标在2028年5月前获得SDA,2028年6-7月获得10 CFR Part 70许可,2028年10-12月获得制造许可证。同时希望客户或合作伙伴在2028年12月前提交该微型反应堆首个场址的联合许可证申请,并于2029年2月前获得NRC受理。
监管机构、制造商及潜在客户共同推动的这项雄心勃勃的工作计划能否按时完成,尚待时间验证。但目前,所有参与方都在全力加速推进。
对外合作部 栾海燕 供稿
摘自Nuclear Engineering International 官网
美国参议院环境与公共工程(EPW)委员会于10月8日就核监管委员会(NRC)委员人选Ho Nieh(中文名为聂小庆)举行提名听证会。特朗普于今年7月30日提名Ho Nieh出任NRC委员,任期将于2029年6月30日结束。

近月来,特朗普政府不断强化能源部在核能监管中的作用,而这本应属于NRC职责。根据五月发布的第14301号行政令,政府要求能源部在2026年7月4日前批准三个小型模块化反应堆并使其达到临界状态。立法者担忧,能源部对先进核反应堆监管的新举措已经打破了其与NRC之间的“防火墙”,此举将损害NRC的独立性。
EPW委员会民主党议员要求Ho Nieh承诺,恪守NRC安全使命,不受来自“政府效率部”人员的影响,并敦促其顶住来自特朗普政府的政治压力,维护NRC独立性。EPW委员会首席成员、罗德岛州民主党参议员Richard Whitehouse在听证会上表示:“建立NRC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设立一道‘防火墙’,因此我认为能源部的渗透非常危险。”针对这些关切,Ho Nieh回应称:“若提名获得确认,我将不遗余力维护NRC的独立安全使命,确保NRC在获得恰当技术意见后,做出独立决策。”
EPW委员会主席、西弗吉尼亚州共和党参议员Shelley Moore Capito主持听证会,她表示“NRC强大而统一的领导力使我们能够安全、快速地发展核能,满足能源需求。如果NRC五位满员委员会能够团结一致,积极执行两党合作的《ADVANCE法案》及第14300号行政令,那么将有助于为行业和公众提振信心。以此为目标的NRC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在执行改革计划的同时,关注其核心许可责任与安全使命,修订、更新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法规。Ho Nieh先生丰富而独特的背景给予了他在NRC中达成这种平衡所需的经验。”
Ho Nieh的职业生涯始于克努尔斯原子动力实验室,期间主要担任核电厂工程师,曾在美国海军核动力计划中担任文职教员。2021年起,Ho Nieh担任南方核能公司监管事务副总裁。2024年6月起,他被借调至核能运行研究所(INPO)担任主管。此外,他还有过在国际组织IAEA和OECD NEA工作的经历。
若此次提名获得参议院批准,Ho Nieh将重返曾效力近二十年的NRC。他曾在那里担任过包括核反应堆监管司司长、地区监督站处长、驻厂监督员等在内的许多职务,并曾参与政策制定及事故响应工作。Ho Nieh在NRC任职时,以改革创新者的形象闻名,在NRC内部倡导监管现代化主张。在国会于2019年通过《核能创新与现代化法案》指示NRC优先推进风险指引型现代化监管后,Ho Nieh单方面修订了核反应堆监管司使命,并向该部门全体员工发布备忘录,宣布“让安全利用核技术成为可能”将是该部门未来奋斗的目标。这份备忘录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推动NRC改革、服务国家利益的远见。
当下的美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发展清洁、稳定、可靠的核工业,满足国家对发电能力日益增长的需求,并同时竞逐全球市场。关于核能在国家未来能源系统中扮演何种角色的问题,已争论了一代人的时间,两党大体上已同意必须将其作为重中之重。实现这样的未来,需要NRC具备既高度专业又富有远见的领导力。Ho Nieh有担任监管者、企业领导和创新者的过往经历,资历丰富。在政治两极分化与冲突日益加剧的时刻,国会应为了共同目标,挥剑一击,精诚团结。
对外合作部 李安琪 供稿
摘自美国参议院环境与公共工程委员会官网、Nuclear Newswire官网、美国突破研究所官网
美国核监管委员会(NRC)为落实2024年《加速部署多用途先进清洁能源核能法案》(ADVANCE)和2025年第14300号行政令《改革核监管委员会》等法规政令要求,实施系列举措加速推进美国核安全监管现代化,包括提高反应堆许可效率、改进环境审查流程、降低先进反应堆许可费用、加强人员配置和能力建设、优化监督检查流程等。截至目前NRC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按照ADVANCE法案要求向国会提交了11份改革进展报告,下文分类汇总了各项里程碑任务,详细清单见文后附表。
收费规定
根据ADVANCE法案第201条等规定,NRC在《联邦公报》发布了2025财年最终收费规定,为先进核反应堆申请方及预申请方开展某些特定活动设置优惠费率。该费率已于2025年10月1日生效,收费标准为148美元/工时,较此前318美元/工时的费率降幅超50%,NRC官网详细说明了如何为先进核反应堆申请者及预申请者实施新的收费标准。此外,NRC还于2025年3月变更了针对非动力利用设施收费规则的法规修订计划。
许可框架与反应堆监督
2025年1月NRC向国会提交了《核能项目先进制造与建造方法》报告,研究先进制造与建造方法的监管对策,编制指南文件提升审查效率。NRC还计划在2026年前编制新材料认证和缺陷检测专项指导文件,开发先进堆建造监督程序,编制微堆工厂化燃料装载和运输指南。
2025年1月NRC向国会提交了《核反应堆环境审查现代化》报告,充分利用已有环评报告结论,扩大环评报告使用范围,加强机构协调,简化替代方案分析,建立类别排除清单,推动数字化与公众参与,修订联邦法规10CFR第51篇,更新环境审查指南及相关政策要求。

2025年7月NRC向国会提交了《改进监督检查大纲》报告,将监督检查资源与安全安保重要性匹配,降低监督检查频次和规模,利用IT技术优化资源使用,并通过数据驱动手段评估改进行动项的有效性。此外,还将启动对反应堆监督程序(ROP)的全面审查和修订。
2025年7月NRC向国会提交了《关于规模化制造聚变装置许可的风险指引型、基于安全业绩以及特定设计的监管框架研究》报告,调研美国其他机构的监管体系,跟踪行业聚变技术进展,构建风险指引型、基于安全业绩的监管框架,并制定行业发展节点指标。
2025年8月提交《NRC提升许可效率举措的最新进展》报告,优先统筹核材料与反应堆许可业务领域的效率提升,通过制定并实施系列举措简化许可审查流程,提高许可效率、可预测性和时效性,以推动新型核技术部署与核能产业扩张。2026年3月31日前还将编制指导文件对许可流程开展定期评估。
2025年9月NRC向国会提交了《关于在棕地和已退役化石燃料厂址建设核设施监管事项的评估报告》,分析通过修改法规、指南或政策加速审批的监管策略,包括重新利用现有厂址的基础设施、使用早期厂址许可储备场地、通过电厂参数包或标准化厂址参数简化安全与环境审查,以及为其他类似厂址使用标准化申请。
此外,NRC还将针对已利用工业用地厂址的核设施许可制定具体策略和实施方案,制定联合许可证申请的加急程序以及为微堆许可制定和实施风险指引型策略,预计完成日期从2026年到2027年不等。
先进燃料与核废料
关于燃料循环前端,NRC于2024年12月12日与美国能源部(DOE)签署了一份关于先进核燃料概念的谅解备忘录,以协调两部门为先进核燃料做好技术准备和知识共享,并继续编写定于2026年7月9日前提交给国会的相关报告。
关于燃料循环后端,NRC于2025年7月向国会提交了《与加拿大政府关于五大湖盆地核废物问题的合作与交流》报告,确认加拿大核废物处置库场址不会对五大湖盆地造成影响。
人员队伍与机构管理
2025年1月NRC更新了其使命宣言,明确四大核心要素:保护公众健康与安全;实现民用核能技术安全应用;实施高效可靠监管;造福社会与环境。新使命特别增加了“促进核能技术高效发展”的内容,明确要求采用递进式时间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效率,并在保持安全文化的同时接受合理风险。
2025年1月NRC向国会提交《加强NRC人员队伍建设实施计划与报告》,旨在运用ADVANCE法案所赋予的额外招聘与薪酬权限,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当前及未来的人员配置需求,及时高效地应对其日益增长的工作量,更好地应对核能领域的动态变化与监管挑战。
2025年7月NRC发布程序文件《通过高效沟通推动监管决策》,强调在与被许可方、申请方和供应商的互动中,应保持清晰、及时、透明的沟通,区分提供指导与禁止咨询,灵活运用公开会议和非公开会议以平衡透明度与效率。
此外,NRC还推进了包括建立大学核领导计划下的核能培训子项目、将招聘和薪酬数据纳入2026财年预算、开展核监管者学徒网络申请征集等若干举措,进一步加强人员队伍与机构管理现代化。
核出口
NRC已如期将核出口与创新活动等纳入2026财年预算,并就持有“受覆盖燃料”的许可事宜建立与DOE及国务院的磋商程序。NRC正在制定程序,以便向国会通报对符合特定标准国家的出口许可情况。
NRC改革里程碑任务



对外合作部 封祎 供稿
摘自美国核能创新联盟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