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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安全国际合作
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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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积极参与核安全国际合作,认真履行核安全国际义务,务实推进核安全多双边合作,为推动全球核安全治理贡献中国力量。
一是切实履行国际公约义务。我国是
《核安全公约》
《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
的缔约方,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牵头组织实施上述公约国内履约工作。
二是积极参与核安全多边合作。与
国际原子能机构
、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核能署
等国际组织保持紧密合作,持续参与国际核安全标准制定与修订,为提升全球核与辐射安全水平贡献中国智慧。
三是加强核安全双边合作。与法国、俄罗斯、英国、美国等核电大国以及“一带一路”核电新兴国家的监管机构签订核安全合作协议,设立指导委员会机制,开展高层互访、专家交流、技术研讨、联合研究等多层次全方位合作,积极践行构建公平、合作、共赢的国际核安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