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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

核安全国际合作
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积极参与核安全国际合作,认真履行核安全国际义务,务实推进核安全多双边合作,为推动全球核安全治理贡献中国力量。
一是切实履行国际公约义务。我国是《核安全公约》《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的缔约方,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牵头组织实施上述公约国内履约工作。
二是积极参与核安全多边合作。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核能署等国际组织保持紧密合作,持续参与国际核安全标准制定与修订,为提升全球核与辐射安全水平贡献中国智慧。
三是加强核安全双边合作。与法国、俄罗斯、英国、美国等核电大国以及“一带一路”核电新兴国家的监管机构签订核安全合作协议,设立指导委员会机制,开展高层互访、专家交流、技术研讨、联合研究等多层次全方位合作,积极践行构建公平、合作、共赢的国际核安全体系。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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