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研究生,目前的研究主要是我国核电厂安全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方向。为了更好地进行研究工作,想从您这儿了解一些基本数据资料,主要包括目前我国核电厂安全监督执法力量,包括人员数量、现场执法装备建设状况以及经费保障等。还有就是,目前国家核安全局在执行核电厂安全监督执法中,发现问题的能力、预防事件的能力、处置事件的能力究竟如何呢?最后想问下您,我们一般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去了解国外核安全监管的相关信息呢?希望能得到您的回复,谢谢!
感谢你对我国核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的关注。针对你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国核设施的核安全监督管理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国家核安全局由局机关、六个地区监督站以及技术支持单位组成,目前局机关监管人员约100人,地区监督站和技术支持单位人员共计约1000人。根据《核安全法》,我国向核设施建造、运行、退役等现场派遣监督检查人员,进行核安全监督检查,现场监督人员配备有个人剂量仪、便携式伽玛能谱分析仪、个人应急防护设备等现场执法设备,以及调查取证设备和办公设备等。现场监督人员的行政办公及监督经费由中央财政在预算范围内予以保障。
国家核安全局组织制定了核设施监督检查大纲和监督检查程序,监督检查大纲主要确定监督检查实施单位、明确监督检查方式、规范监督检查范围(包括监督检查项目及其频度)。监督检查程序主要针对某一具体检查活动。同时地区监督站还根据监督检查大纲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年度日常检查的主要内容、形式、频度,例行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时间。此外,国家核安全局还建立了违法行为举报机制,鼓励工作人员举报有关单位或人员在核设施建造、运行、退役过程中存在的违反《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30多年来我国核电厂始终保持良好安全业绩,未发生国际核与辐射事件分级表(INES)2级及以上的事件或事故,且0级偏差和1级异常事件发生率呈下降趋势。国际原子能机构于2016年9月对我国开展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跟踪评估,评估结论表明,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是有效和可靠的。
最后,你可以通过访问国家核安全局官方网站主页底部的国外相关网站链接来了解国外核安全监管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