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国运行核电机组共56台(不含台湾地区),装机容量为58218.34MWe(额定装机容量)。2024年1-6月全国共1台核电机组投入商运,详见表1。
表1:2024年1-6月商运核电机组信息
一、核电生产情况
2024年1-6月,全国累计发电量为44354.5亿千瓦时,运行核电机组累计发电量为2122.61亿千瓦时,占全国累计发电量的4.79%,详见图1。
图1:2024年1-6月全国发电量统计分布
2024年1-6月,全国运行核电机组累计发电量为2122.61亿千瓦时,同比上升0.18%;累计上网电量为1998.95亿千瓦时,同比上升0.49%,详见表2。
表2:2024年1-6月运行核电机组电力生产指标统计表
相比燃煤发电,2024年1-6月核能发电相当于减少燃烧标准煤6044.82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15837.42万吨、二氧化硫51.38万吨、氮氧化物44.73万吨。
2024年1-6月,核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为3721.83小时,平均机组能力因子为88.85%,详见表3。
表3:2024年1-6月运行核电机组电力生产情况统计表
说明:
1)本表“合计值/整体值/平均值”中,装机容量、发电量、上网电量为各机组合计值,核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为全部机组整体值,机组能力因子为全部参与统计机组的算数平均值。
2023年和2024年全国运行核电机组各月发电量和上网电量趋势分别见图2和图3。
图2: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全国运行核电机组发电量趋势
图3: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全国运行核电机组上网电量趋势
二、核电安全生产情况
2024年1-6月,我国运行核电厂严格控制机组运行风险,燃料元件包壳完整性、一回路压力边界完整性、安全壳完整性均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1级及1级以上的运行事件;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辐射事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未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及职业性超剂量照射。
三、放射性流出物排放和环境监测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辐射监测标准以及国家核安全局批准的排放限值,我国运行核电厂对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进行了严格控制,并对核电厂周围辐射环境进行了有效监测。
2024年1-6月放射性流出物排放统计结果表明,我国运行核电厂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量均低于国家核安全局批准限值。2024年1-6月辐射环境监测数据表明,各运行核电基地外围监督性监测自动站测出的环境空气吸收剂量率在当地本底辐射水平正常范围内,未监测到因核电机组运行引起的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