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核燃料组件及包壳管等零部件制造活动质量管理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82号文)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切实落实82号文要求,夯实核燃料组件制造质量控制过程中核设施营运单位的主体责任,近日,生态环境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华北监督站)首次组织检查组,深入制造单位监造一线,对中核运维和国核铀业两家监造总包单位正在进行的核燃料组件业主监造活动开展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深入调研相关技术资料,结合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制定了针对性检查方案,聚焦首次国产化的重水堆燃料包壳、AP1000燃料组件监造活动,重点核查了82号文相关管理要求准备和执行情况。检查组强调,相关单位应切实落实82号文相关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集团内部各层级、单位的质量责任,进一步提高第三方检验活动的独立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建立健全监造管理体系,加强监造人员的培训和资质管理,规范集团内外重要零部件和组件的调配管理,推进构建“人人都是一道质量关”的全方位质量管理体系。
下一步,华北监督站将常态化开展核燃料组件及其重要零部件制造活动的监管工作,逐步压实集团、核设施营运单位、监造单位、制造单位质量责任,共同推动制造单位持续优化生产工艺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达成核燃料组件“零破损”目标,为我国核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