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建设学习型核安全监管机构及董保同副部长在10月11日集体学习活动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东北监督站)于10月14日至17日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以下简称《原子能法》)专题学习活动。

本次活动分为集体自学和集中研讨两个环节。在前期集体学习的基础上,开展了交流研讨。研讨内容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核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联系核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并与监管工作实际深度融合。交流内容充实、思考深入,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全站干部一致认为,学习《原子能法》是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响应建设学习型核安全监管机构要求的具体举措。通过本次学习,大家进一步加深了对《原子能法》立法宗旨和法律原则的理解,提升了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监管实际问题的能力。
活动指出,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只有在生动实践中才能形成对法律法规的鲜活认知。要将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依法履职的实际行动,持续在深学上下功夫,着力在实干上见真章,努力在笃行上求实效。
活动强调,全站干部职工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深入钻研、认真领会,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切实扛起维护核安全的政治责任,以高水平的监管助力核安全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