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奥地利维也纳总部组织召开各国实施《废旧放射源管理导则》的技术和法律专家会议,来自中国、美国、加拿大、德国等103个国家和组织的150余名代表参会,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派员参加。
国际原子能机构为确保各国在适当的辐射安全和安保框架内使用放射源,制定和统一放射源安全和安保的政策、法律和条例,核准了《放射源安全和安保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及其补充导则《放射源的进口和出口导则》和《废旧放射源管理导则》。我国表示支持该《准则》并致力于落实相关要求。在该机制下,国际原子能机构定期组织各国对《准则》及其补充导则执行情况进行信息分享。此次会议的目的是邀请各成员国总结《废旧放射源管理导则》自批准实施以来,针对废旧放射源管理方面开展的实践情况,分享经验和教训,讨论改进方向。
会议期间,国际原子能机构对《废旧放射源管理导则》的演进历程及其核心条款进行了阐释,并汇报了全球废旧放射源管理导则实施情况的问卷调研结果,指出当前各国在废旧放射源管理方面仍面临诸多挑战,特别是将废旧放射源归类为废物的决策流程,以及制定国家层面的废旧放射源处置计划等。与会各国代表围绕废旧放射源管理政策与策略、确保废旧放射源处理费用的财务条款以及废旧放射源可行的管理选项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会议根据交流结果对机构和各国未来需要努力的方向提出了建议,以全面提升废旧放射源的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