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东北监督站)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辽宁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建造许可要求,对2号机组核岛第一罐混凝土浇筑(以下简称FCD)前准备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生态环境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上海核安全评审中心等单位专家参加。
检查组通过文件审查、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等方式,重点对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现场施工技术准备情况、前期检查遗留问题处理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场监督员逐项核对控制点释放条件,于2024年7月17日凌晨释放了2号机组FCD控制点。
东北监督站将遵循“独立、专业、严慎、高效”的监管理念,不断压实营运单位核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徐大堡核电机组高质量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