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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建成同我国核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核安全监管体系(十六)

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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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依法严格核安全监管,守牢美丽中国建设核安全底线,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各司局、地区监督站和技术支持单位围绕“建成同我国核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核安全监管体系”,积极探索并勇于实践推动核安全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思路举措,特予系列刊登。
 
推进核安全审评队伍建设 服务我国核事业发展 
北京核安全审评中心 
北京核安全审评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积极推进核安全审评队伍建设,致力于打造一支制度健全、专业配置齐全、业务能力强、与核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核安全审评队伍,更好的为我国核事业服务。
加强核安全审评制度建设
中心目前已建立与实际业务工作和管理相适应的各项制度,积极做好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健全核安全审评制度,全面梳理缺失项、冲突项,不断修改完善中心制度体系,力求形成积极有效、系统科学的管理制度体系。
聚焦专业配置及人才发展
着力聚焦和打造中心自身的专业配置,发展核安全审评的优势专业,依靠中心专职人员满足各类研究堆及CANDU堆审评的技术审评需求。加紧亟需专业的力量培养,通过扩充自身专业队伍或培养兼职专家等途径对相关专业实现有效补充,以满足各项业务开展需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技术专家和学科、专业带头人,稳定骨干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吸引、使用、考核、激励与保障机制,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适应部门平稳持续发展的人才梯队。
提升审评业务能力建设
中心将持续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培训体系建设,拓宽人员培训渠道,抓好培训计划与大纲的落实,培养一批合格的审评人员。注重老一辈审评专家的经验传承,针对以往审评中遇见的问题及解决的思路方法进行整理总结,不断提升年轻员工的审评技能和业务水平。在日常的审评监管工作中,不断优化审评方法,提升审评科学性,在持续推动审评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核安全审评经验,积极开展有益探索,持续提升人员的审评业务能力。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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