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东北监督站)相关负责同志带队,深入一线、靠前指导,赴吉林省开展地市级辐射安全监管抽查暨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例行监督检查工作,高质量推动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本次抽查选取吉林省白山市、通化市各2家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发证核技术利用企业开展,是东北监督站夯实地方主体责任,提升监管实效的又一次良好实践。一是精心选取抽查对象。被抽查的4家企业涵盖Ⅳ、Ⅴ类放射源及Ⅱ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同时企业经营包括正常生产、停产维修、破产重组3种状态,多角度、全方位覆盖核技术利用单位可能情况。二是注重考查监管水平。本次抽查一方面对企业采用“四不两直”检查形式,另一方面对地方监管部门也不事先告知,抽查当天指定检查企业,同时检查采用地市检查、监督站观摩形式,过程期间不作指导,检查工作完成后再开展评价,确保真实掌握地方情况,发现执法实际问题。三是丰富开展业务交流。围绕地方队伍建设、环评许可、监管实际、信访舆情、问题困难等方面。座谈围绕抽查情况实际,同地方监管部门开展深入交流,诚恳指出短板不足、交流优势长处、提出意见建议。
针对地市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东北监督站指出,一要对监管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做到掌握实际情况,抓重点、懂要点,在严守辐射安全底线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检查程序、提升监管效能。二要绷紧应急响应之弦,充分认识到保障辐射安全的重要性和自身的特殊性,练好能力本领、强化应急备勤,切实落实相关责任。三要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及应对能力,切实防范涉核项目“邻避”问题等风险,保证东北地区安全稳定。
抽查工作期间,东北监督站完成了1家部管核技术利用单位的例行监督检查,并指导、强调企业落实防汛减灾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林市、白山市、通化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同志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