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东北监督站)结合对省级城市放射性废物库例行监督检查活动,组织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管理人员一同参加检查、座谈,开展同行交流,取长补短、互学互鉴,提升东北地区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管理水平。
东北监督站梳理并反馈了历年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针对近年新发布的《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选址、设计与建造技术规范》《核技术利用单位反恐怖防范要求》(征求意见稿)等国家标准进行了宣贯。
三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管理人员分别介绍了近几年库区工作开展情况,围绕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点以及解决方案进行了交流探讨。东北监督站对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做好放射源台账核对,确保账物相符;二是依据新标准开展自查,落实法规要求;三是定期开展技防系统性能试验,确保其有效性;四是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