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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监督站开展辽宁省地市监管抽查及伴生矿调研

2022-05-25 来源: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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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7-19日,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东北监督站)克服疫情影响,见缝插针,严格遵守各地市疫情防控政策,开展辽宁省地市辐射安全监管抽查及伴生放射性矿调研活动。
根据2022年度地市辐射监管抽查方案,东北监督站选取锦州市、葫芦岛市开展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发证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管抽查工作。每地市选取2家单位,除1家Ⅳ、Ⅴ类放射源使用单位外,还重点选取了1家Ⅱ类放射源及Ⅱ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以检验监管权限下放后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实际监管情况。检查采取地市检查、监督站观摩和监督站检查、地市观摩交替进行,切实检验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效果,提高地市监管能力及业务水平。检查工作结束后,东北监督站分别同锦州市生态环境局、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座谈,对地市辐射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局面、新挑战进行了深入探讨。东北监督站充分肯定了地市建立辐射安全执法专业队伍、常态化开展市级辐射事故应急演习等好的经验做法,同时建议地市加强核与辐射应急准备、公众沟通、科普宣传等工作。
结合地市监管抽查工作,东北监督站对锦州市、葫芦岛市4家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开展调研,实地查看企业生产设施、环保设施及尾渣库,深入了解伴生放射性矿的原矿类型、核素活度、生产工艺、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固体废物贮存、辐射安全分析专篇审批及竣工验收情况等。查阅企业纳入伴生放射性矿监管名录时的采样结果以及近几年的辐射环境监测数据,掌握企业的实际情况。后续将根据调研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建议,规范伴生放射性矿辐射环境保护工作,推动伴生放射性矿监管向科学化、精准化发展。
针对地市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东北监督站相关负责人强调,一是地市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辐射安全,严格按照省级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开展工作,同时要注重监管队伍的能力建设,配备辐射监测设备并开展人员培训。二是核技术利用单位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担负起安全生产责任,严防放射源丢失、失控,同时要注重核安全文化培育,对员工做好教育培训和科普宣传。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检查及调研活动。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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