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监管动态

增进交流合作 持续提升监测能力

2021-07-2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
分享到:
[打印] 字号:[大] [中] [小]

7月21日—22日,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组织开展了伴生放射性矿监测比对及技术交流活动,旨在进一步规范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过程中的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加强各省级辐射监测机构的交流互通,持续提升自治区辐射监测水平。来自内蒙古、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四川省、江西省的20余名一线辐射监测技术人员齐聚鹿城,分享伴生矿监测经验,探讨钍射气监测技术,进行监测技术比对。

技术交流会上,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负责人张保生对各省参加比对的技术人员表示热烈欢迎。随后由专家进行《伴生放射性矿辐射环境管理》《Rn-220 及其子体监测》《环境γ辐射剂量率测量技术规范》(HJ 1157-2020)的培训。与会人员认真学习,围绕“钍射气监测技术”开展了交流探讨,就监测仪器的选择和检定、钍射气监测结果的评估等方面,分享监测中的经验、探讨监测过程中的技术难点,现场发言踊跃、气氛热烈,通过交流研讨,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共同提升。

监测比对选取伴生矿企业高剂量点位、乌梁素海宇宙射线点位及附近草原原野点位3个不同类型点位进行测量。在各比对现场,监测人员严格落实“科学公正、严慎细实”的原则,严格按照比对方案、监测方法要求,精心操作仪器、认真处理数据。通过监测比对,验证、提升了各单位的辐射监测能力,进一步推动了各单位重视和规范伴生放射性矿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提高辐射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

作为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络46个国家重点监管核与辐射设施中,唯一的伴生放射性矿辐射监测点位(白云鄂博矿)所在地,做好伴生矿辐射监测工作对于保障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入新时代,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将以持续提升监测能力为主线不动摇,把一切有利于辐射监测事业发展的力量源泉充分融汇,凝聚成促进全区辐射监测事业发展的新动力,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顽强的毅力,不断奋斗,锻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辐射环境监测队伍,为保障自治区辐射安全作出新贡献。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

网站标识码:bm1700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