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监管动态

江苏四招特殊监管 守好核技术利用行业复工复产安全底线

2020-03-23 来源:江苏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中心
分享到:
[打印] 字号:[大] [中] [小]

为支持核技术利用单位有序复工复产,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江苏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中心结合省管核技术利用单位特点,创新监管方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导和服务企业做好疫情防控与辐射安全生产工作。先后下发两个通知,要求核技术利用单位加强辐射安全管理有序生产,履职尽责认真排查风险隐患,严防放射源安全事故,并对重点单位实施安全情况每日报告。

一是建立正面清单。对在疫情防控中承担重要工作的85家医疗单位,除重大信访举报等情况外,原则上免于现场检查。监管部门通过线上工作群发送辐射安全提示,企业对照行业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加强自查自律。

二是每日线上打卡。对于风险较高的移动伽马射线探伤单位,实行打卡报备。企业将前一日安全情况和当日工作计划,以及探伤机、操作人员、公示牌、现场防护、台账记录等照片或视频,上传“小打卡”程序。监管部门当日审核、建档备查。目前已线上打卡20日,核查450家次,未发现重大问题隐患。

三是“点单式”随机抽查。对于其他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利用辐射安全移动执法平台随机抽取,突出源库现状、防护设施、安全联锁、运行记录、管理台账等重点,开出辐射安全资料清单,企业提供正式的文字、图片材料,实施双随机远程检查。

四是适度现场检查。选取路程较近的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与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开展联合现场检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

网站标识码:bm1700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