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行事件描述
2021年2月20日,福清核电厂3号机组反应堆处于运行模式,核功率99.47%Pn,电功率1073MWe。
13:41,3号机组厂用变压器A的C相继电器故障,触发发变组非电量保护动作,导致断路器跳闸,汽轮发电机停机并失去厂外电源,机组自动切换至220kV辅助电源供电。由于失去供电,三台主泵转速快速下降触发自动停堆信号,反应堆自动停堆。运行人员立即执行《事故诊断通用规程》,诊断进入《失去主电网外电源》规程,按照规程执行并稳定机组状态。
21日11:25主厂外电源恢复可用;17:29三台主泵完成启动,主控退出事故规程,事件结束。
根据《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第二十二条“(六)导致反应堆停堆保护系统和专设安全设施自动或者手动触发的事件”,该事件界定为运行事件。
二、运行事件定级及后续监管要求
整个事件过程中,反应堆保护系统响应正常,三道安全屏障保持完整,无放射性释放。根据《国际核与辐射事件分级手册》,该运行事件界定为0级事件。
福清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做好本事件相关的经验反馈工作,并按照《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相关要求,在事件发生后三十日内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运行事件报告。
从经验反馈角度出发,国家核安全局要求各核电厂营运单位汲取本次运行事件经验教训,采取措施改进核电厂厂用变压器的可靠性。
备注:事件分级,是指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标准(INES)对运行事件或者事故进行的分级。考虑核事件对人和环境的影响、对设施放射性包容和控制的影响、对纵深防御能力的影响,将核事件分为七级,其中较低级别称为事件,分别为异常(1级)、一般事件(2级)、重要事件(3级);较高级别称为事故,分别为影响范围有限的事故(4级)、影响范围较大的事故(5级)、重要事故(6级)和重大事故(7级)。对不具有安全意义的微小事件称为“偏差”,归为0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