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核安全局发文(NNSA-2016-025-HNPC)要求,昌江核电对1、2 号机组装料以来产生的第一组事件信息进行了排查。通过此次排查发现,1号机组在2016年2月26日进行计划性工作“核仪表系统1RPN024MA 通道参数调整”期间导致源量程1RPN024MA 不可用,产生第一组事件RPN1,该事件不属于《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要求》或《物理试验监督要求》甄别允许的第一组事件,不满足《运行技术规范》总则“7.3.1.2定期试验”的要求:“只有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要求或物理试验监督要求中明确甄别的,为了执行定期试验产生的第一组事件才是允许的,而且该试验遵守了国家核安全局所批准的定期试验实施条件”。即人为产生第一组事件,违反运行技术规范。
根据《核电厂营运单位报告制度》准则4.1.1 “违反核电厂技术规格书的事件”,本事件被界定为执照运行事件。
事件过程中,各安全有关系统正常,反应堆处于安全状态,三道屏障完整,没有放射性物质对外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