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应急联动互助协议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正式签署。此次互助协议的签署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2020年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和核事故应急演习总结会的精神,旨在健全完善全区核与辐射联防联控应急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应急资源优势互补合力,提升全区核与辐射应急响应效能。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莫晓莲出席签署会议并致辞,会议由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主任张保生主持。
莫晓莲要求各签约单位保持高度政治敏感性,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指示精神,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不断提高风险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把核与辐射安全发展贯穿于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防范和化解影响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常备不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我区核与辐射安全。
互助协议由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分别与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工业二〇八大队、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核通辽铀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赤峰紫光辐照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内容包括建立辐射应急联动常态化合作机制、共享应急资源、完善应急能力、协同开展应急响应以及应急备勤与联络等。
互助协议的签署是深入践行中国核安全观、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升治理效能及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核与辐射应急方针“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重要抓手,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和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落脚点。签约各方表示将以此次互助协议签订为契机,扎实推进核与辐射应急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努力增强突发核与辐射应急能力。通过协议签署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核与辐射应急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强化全区核与辐射应急准备能力;不断推进核与辐射应急体系现代化,实现全区核与辐射应急效能新提升,全力筑牢祖国北疆核与辐射安全屏障,为全区辐射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