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应对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完善应急监测预案,提前谋划应急准备工作”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保持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的前提下超前谋划,积极开展修订应急预案体系文件,优化应急监测及落实风险排查成果工作,全力强化核与辐射风险防控。
修订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完善辐射应急管理体系
中心及时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逐项细化分解任务到人,按照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实行“不见面”讨论、分场所编制。预案修订内容主要包括:进一步明确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各相关单位和盟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急任务,细化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完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状态下应急组织启动、应急状态终止相关内容以及日常管理制度等。修订期间多次通过学习强国视频会议集中讨论研究,目前已完成修订版初稿。
优化辐射应急监测与手段,高精尖装备助力辐射安全
为进一步完善辐射应急管理体系,中心结合当前辐射重点区域设施周边特点以及辐射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现状,积极优化应急监测方案。以点位最具代表性、控制监测点尽量少等原则,有效应用航测无人机、宽能同轴高纯锗伽马谱仪、伽马热点成像系统、车载巡测谱仪、就地伽马谱仪、便携式溴化镧谱仪、径迹蚀刻自动测量仪、全自动固相萃取设备、氚电解浓缩装置等高精尖监测分析装备,对自治区辐照装置、铀矿冶及伴生矿利用及放废库等重点设施辐射应急监测方案进行优化修订。
落实辐射安全风险排查成果,有备无患源头消除隐患
应急物资保障是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心有效落实近年全区辐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成果,针对核技术及伴生放射性开发利用单位辐射安全风险,提前考虑可能应对的辐射事故现场环境特点,制定完善重要应急设备物资配备计划,在原有辐射防护服、现场防沾污防护服、重型防化服、移动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等应急装备物资基础上,补充配备人员洗消系统等人员防护装备和收源机器人等处置装备,确保及时、安全开展应急响应;按照核技术利用、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等典型辐射事故类型分类编制专项应急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辐射事故应对工作的规范性、针对性和精准性。
“生命安全重于泰山,关键时刻共担使命”。中心作为自治区核与辐射应急监测技术支持单位,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抓好疫情期间应急备勤、制定并发布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同时,通过修订应急预案、优化应急监测和落实风险排查成果措施,关口前移防控核与辐射安全风险,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切实做到了疫情防控与核与辐射风险防控“双到位”,用实际行动践行不负韶华勇担当,只争朝夕护安全的辐射应急铁军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