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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青海省果洛州达日县

——生态文明建设综合纪实

2017-08-08 来源: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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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援青干部朱翔积极投身“三江源”生态文明建设,近日光明网等媒体刊发朱翔撰写的通讯:

达日县,因达日河而得名,在藏语里为“水草丰美、地域辽阔”的意思。达日县地处四川、甘肃、青海三省交界的果洛藏族自治州南部,巴颜喀拉山脉从西北向东南横贯全境,将达日分为长江、黄河两大水系,处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三江源草原草甸湿地生态功能区)和“三江源”自然生态保护治理地区。全县平均海拔4200米,县府所在地吉迈镇海拔为3970米。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的思路,首次把“建设生态文明”提高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同等地位,为各级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明确了方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十条”和《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及《青海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达日县水环境保护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确定以精细化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为重点,积极协调推动达日县吉迈段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从达日县贯穿全境,属黄河源头第二县,在境内全长约340公里,其中流经吉迈镇约37公里。近年来,受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国省道重大项目建设的影响,达日县吉迈段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受到负面影响,对周边及黄河中下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的生产生活构成严重威胁。

2015年4月和12月,国务院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分别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和《青海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做好达日县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提升达日县吉迈段黄河水环境质量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对达日县吉迈段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的实施,可极大改善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民族地区的安定团结,保障黄河下游的水环境安全,是体现民意、顺应民心的大实事,为顺利实施达日县经济社会发展和2020年全面进入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本项目研究范围为达日县吉迈镇黄河流域,包括黄河干流(吉迈段)以及吉迈河和跨热河黄河一级支流,项目实施年限为2017年—2018年。项目的工作目标是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维持、水生态功能得到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通过达日县吉迈段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生活垃圾得到收集、处理,环保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县内重点流域的生态环境得到一定恢复,水体自净能力得到进一步改善。

近年来,随着青海省果洛州达日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问题凸显,环境监管任务剧增,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滞后,如无环境监察和应急指挥中心业务用房等,已经成为制约青海省果洛州达日县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因素。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是实现污染防治目标的重要保障。同时,结合青海省果洛州达日县正在实施的“生态之窗”二期工程,加强青海省果洛州达日县生态环境连续监控能力。总之,有必要加强达日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助力提升基层环境监管水平。

通过项目实施,首先可极大提升我县现场环境执法能力,做到国家和青海省要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万无一失,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另外,达日县深处青南腹地、民族地区,项目实施后可对西部民族地区县级环保部门的改革发展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青海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国家领导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立足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潜力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日益牢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这是国家领导人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论断,既是对文明变迁的历史反思,也是对当今世界的现实观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是发展理念和方式的深刻转变,更是执政理念和方式的深刻变革,已经成为全社会共识。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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