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安全,总书记这样说(一)

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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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核安全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核安全领域的集中体现,是核安全治理领域的重大理论创新。2022年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我们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核安全”的部分重要讲话、论述摘编进行连载,一起学习。
国家安全
我们已经踏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共同富裕,都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来源《求是》,2022-02-15,习近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完善执法司法政策措施,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各级党委要及时研究解决制约政法工作的突出问题,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履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有力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新华网,2022-01-15,习近平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 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要加强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等重要领域立法,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努力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要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形成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相辅相成的格局。要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提高立法效率,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各级立法机构和工作部门要遵循立法程序、严守立法权限,切实避免越权立法、重复立法、盲目立法,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要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旗帜鲜明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绝不容许利用职权干预司法、插手案件。
——来源新华网,2021-12-07,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日趋复杂。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冲击挑战,关键在于办好自己的事,提高发展质量,提高国际竞争力,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和谐安定。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领域都要体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基于上述认识,建议稿设置专章对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等作出战略部署,强调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筑牢国家安全屏障。
——来源新华网,2020年11月,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
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突发急性传染病往往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社会危害大,是重大的生物安全问题。我们要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时刻防范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风险。
——来源新华网,2020年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专家学者座谈会上的讲话
核安全
要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严密防控垃圾焚烧、对二甲苯(PX)等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风险,推进“邻避”问题防范化解,破解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着力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确保万无一失。
——来源新华网,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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