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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核安全合作回顾与展望

2026-10-29 来源: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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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中法核安全合作指导委员会会议于近期在法国巴黎召开。本次会议是中法两国核安全监管机构改革后深化务实合作的又一里程碑。回顾中法多年来的核安全合作,是我国核能事业从起步到壮大的一个缩影,也展现出我国核安全监管从学习借鉴到互学互鉴的发展历程。

2026年度中法核安全合作指导委员会会议在巴黎召开

中法两国在核能与核安全领域的合作由来已久,是我国与西方核能发达国家最早建立的合作机制之一。1978年12月,我国决定从法国引进两台核电机组,由此建成的大亚湾核电厂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标志性工程。中国国家核安全局与法国核设施安全局(现法国核安全与辐射防护局前身)于1995年签署核安全合作议定书,开启两国核安全监管机构的长期合作。

40多年来,在中法两国历任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双方合作建成大亚湾核电厂、岭澳核电厂、台山核电厂等标志性项目,共同参与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工程,取得了丰硕成果,建立了深厚友谊。

中法两国核安全监管机构在双方合作协议框架下,通过指导委员会会议、欧洲先进压水反应堆(EPR)相关合作、互派监督员、技术支持机构间合作等机制,共享核安全监管经验和成果,共同提高核安全监管能力。

中法核安全合作议定书

1995年11月7日,中国国家核安全局与法国核设施安全局在北京签署《核安全合作议定书》。两国核安全监管机构正式建立合作关系,围绕核电厂、研究堆以及核燃料设施的安全监管开展信息技术交流与合作。该协议分别于2008、2014、2023年续签。除框架合作协议外,双方还针对EPR核反应堆的选址、设计、建造、调试和运行的安全监管与审评签订了《关于EPR核电机组核安全合作备忘录》。

中法核安全合作指导委员会会议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建立了中法核安全合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中法指委会)会议机制(副部级)作为履行中法双边核安全合作协议的具体行动项。近几次中法指委会会议分别于2010年5月在北京、2012年9月在巴黎、2015年7月在北京、2017年4月在巴黎、2023年11月在北京、2026年10月在巴黎召开。

2010年首次会议中,中法两国核安全监管机构分别通报了国内核电发展现状及规划,并就设备制造监督、EPR核电项目现场建造监督、数字化仪控系统等开展交流。双方一致认为要在立法、许可、监督、执法、监测、应急等主要环节强化核安全监督管理,双方应更加深入、广泛地推动实施有关双边协议,进一步加强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2012年会议在巴黎召开,中法两国核安全监管机构均在福岛核事故后增加了人员编制和预算,并对本国核设施开展了针对性的综合安全大检查与压力测试。双方确定围绕EPR核电厂调试运行、十年大修监督、新反应堆安全标准、核事故快速响应等召开专题研讨会,并进一步加强华南监督站与法国里昂监督站、冈城监督站之间的监督员互访和信息交流。

2015年会议召开前,两国政府共同发表了《中法两国关于深化核能合作的联合声明》,为中法核能合作开启新篇章。会议中,双方表示中法核安全合作也已成为中法合作的典范,会议就中法EPR核电项目进展、运行经验反馈等议题展开交流,双方商定将在EPR调试监督、运行电厂安全改进、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公众沟通等领域加强合作。

2015年中法指委会会议后赴台山核电厂建造现场参访

2017年会议中,双方通报了核能发展和核安全监管重要进展以及福岛核事故后安全改进和落实《维也纳宣言》等主要工作。双方表示,随着两国EPR核电项目的建设,两国监管机构人员在中法指委会框架下关于EPR审评问题的多层次交流富有成效,将在EPR新堆建设和运行反应堆监管方面进一步加强沟通,并把务实合作扩展到放射性废物管理及后处理厂等与安全问题相关的其他领域。

2023年会议中,中方强调,发展核电是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解决当前及未来能源问题和环境问题的必然选择和有效途径,核安全监管是保持核电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法方表示,中国台山核电厂EPR首堆运行和监管实践为法方核安全监管提供了宝贵经验。双方一致认为,中法作为核大国,都对核电发展作出了新的规划和部署,双方进一步拓展和加强合作比任何时候都更为必要。会后,双方续签了合作协议。

2023年中法指委会会议

2026年会议中,中方表示,愿与法方分享中国在核电批量建设和高水平运行中积累的经验和良好实践,互学互鉴。法方通报了合并后的新机构运转近况、法国EPR核电机组运行情况及核电发展规划,表示愿就核电建造成本控制和运行经验反馈与中方加强交流。

2023年中法指委会会议后赴台山核电厂现场参访

欧洲先进压水堆交流

2008年2月18日,在双边协议框架下,中国国家核安全局与法国核安全局签署《关于EPR核电机组核安全合作备忘录》。双方围绕EPR核电项目,在监管信息共享、人员交流、机组建造和设备监督、核安全与辐射防护监督审评等方面开展合作。2015年10月,首次中法EPR技术研讨会召开。此外,中法双方积极参与经合组织核能署核电厂多国设计评价计划下EPR工作组相关活动。我国于2008年11月加入EPR工作组,累计参与相关会议20余次,其中在国内承办会议5次;参与编制并发布5份技术报告和3份共同立场文件,就安全分析报告、反应堆压力容器顶盖问题、首堆试验监督方法等内容展开深入交流。

2023年中法指委会会议后赴台山核电厂现场交流

监督员交流

中法双方互派核安全监督员开展工作层交流。中国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与法国里昂地区监督站保持定期互派监督员机制,就核电厂建设与运行、核技术利用安全监管等方面开展经验交流。

2011年以来,双方共开展18次核电厂监督员经验交流活动。交流内容包括中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现状、地区监督站核电厂监督实践、福岛核事故后核电厂改进措施、法国弗拉芒维尔核电厂压力容器问题、设备文件记录违规等事件。

技术支持机构间合作

2007年4月25日,中国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与法国辐射防护与核安全研究院签署合作协议,并分别于2014年和2019年续签。

2019年11月6日,中国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与法国辐射防护与核安全研究院签署《关于建立核燃料后处理安全联合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谅解备忘录》,研究共建核燃料后处理安全联合研究中心。

2019年中法核燃料后处理研讨会

此外,中国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加入法国辐射防护与核安全研究院发起的混凝土老化管理国际研究项目,与法国、比利时、芬兰等同行深入研究核设施构筑物混凝土的老化现象;从法国辐射防护与核安全研究院引进核电厂严重事故分析一体化软件,用于压水堆核电厂严重事故分析、事故源项研究,二级概率安全分析和事故管理研究,以及多组件三维软件,用于核电厂严重事故后蒸汽爆炸分析与研究,评估蒸汽爆炸对安全壳局部结构及安全壳升压的影响。

展望

和平利用核能合作是中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安全领域的合作更是为两国科技合作注入了新内涵和新活力。中法核安全合作见证了两国经济和技术的发展,展现了两国深层次合作的力量和魅力。合作期间,我国核电产业由弱到强,不仅逐步建立起完整的产业体系,还形成了包括燃料生产、设备制造、工程建设、技术研发在内的完整核电产业网络,我国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与能力也实现了质的飞跃。中法核安全合作从最初服务于国外引进项目的监管审评能力建设,逐步转向双向经验反馈、互学互鉴,共同解决技术挑战。

关于双方未来合作,法方已表达了学习中国核电项目建造成本控制良好实践的强烈需求,并愿与中方进一步深化在人工智能、浮动堆、聚变监管等新兴领域的信息互通与技术合作。两国监管机构负责人共同表示拟通过共享科研设施,开展包括燃料安全及火灾行为研究等应用性联合科研项目,以进一步深化双方专业化合作、有效控制核电技术风险、确保两国核电项目的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

在世界核电发展的新形势下,中法两国核安全监管机构将继续协力共进,共同为核电机组的安全运行、促进中法两国乃至全球核电事业的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而努力,为解决全球能源问题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做出更大贡献。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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