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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2026年版)》修订发布

2026-04-10 来源: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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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2026年版)》(以下简称《报告指南》),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发布的《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公告 2020年 第58号)同时废止。

此次新版《报告指南》修订发布工作立足当前核电行业规模化发展新形势,贯彻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相关要求,按照“从严判定事件、涵盖监管重点、保障反馈效果”的原则实施修订。旨在进一步压实营运单位核安全全面责任,充分关注管理性和责任落实相关问题,广泛识别和报告核电厂苗头性和共性问题,及时通报行业并督促排查改进,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保障核电行业经验反馈体系快速高效运转。相关修订工作经过前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审议等环节,历时2年完成。

《报告指南》实施后,国家核安全局将进一步督促涉核企业正确理解从严判定事件、事件数量增加等情况,及时主动报告事件,助力全行业开展问题规律研究和快速高效经验反馈,倡导形成公开透明的核安全文化,保障核电厂建造质量和运行安全。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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