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关于建设学习型核安全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根据学习计划,2025年9月28日,核电安全监管司开展2025年“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第二次集中学习研讨活动。
活动首先学习了近期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以下简称原子能法)。活动指出,原子能法是我国原子能领域的一部综合性、基础性法律,对包括核电在内的原子能研究、开发和利用活动,以及安全监督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核电安全监管人员要认真学习领悟原子能法相关要求,注意原子能法与核安全法之间的衔接,切实贯彻落实原子能法的各项要求。
活动分别听取了关于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安全要求《促进安全的政府、法律和监管框架》、安全导则《监管经验反馈管理》学习情况的汇报。汇报针对两份文件的制定背景、框架和内容进行了介绍,重点结合我国核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分析对比,总结我国良好实践、梳理差距不足,提出了对我国核安全监管相关工作的思考和后续工作建议。
活动还学习了美国核能研究所(NEI)最新发布的《美国核工业界关于加速美国核监管委员会改革的建议》,重点对总体改革建议和新核电项目许可改革内容进行学习交流。活动指出,美国核工业界提出的行业建议,聚焦于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推动现有监管体系向高效框架转型,促进核能发展。该文件对我国优化监管政策、提升监管效能、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具有借鉴意义。
活动要求,全司人员要充分认识建设学习型核安全监管机构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全员学习、全面学习、全程学习的理念,持续提升监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要不断规范学习内容和方式,结合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学习需求,不断完善个人自学、处内学习、全司集中学习的学习模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要不断提升学习成效,司内各处加强沟通交流,合理优化和整合学习资源,注重将理论知识与核安全监管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核安全监管专业化水平。
活动最后开展了学习身边“四好”党员榜样宣传分享,并重点对公文写作进行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