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有关要求,确保西南地区放射性废物处理与处置安全,生态环境部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近日邀请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等相关单位成立检查组,对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开展核与辐射安全例行检查。
检查组根据营运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与批复相关内容,围绕近期重点工作,坚持守正创新、突出风险指引,重点对退役治理项目进展、放射性废物处理与处置设施运行、放射性废物管理和辐射环境监测等方面开展全面、系统、深入核查,以实际行动践行“高水平监管促进高质量发展”监管理念。
检查组在检查后会议上就此次检查情况与营运单位进行交流讨论,提出改进要求和工作建议:一是提高思想认知水平,树立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大局观,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积极推动历史遗留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治理;二是强化责任安全意识,做实做细安全生产管理,健全纵深防御机制,积极培育核安全文化,秉持“严慎细实”作风,保障核工业安全高质量发展;三是树立正确退役治理成绩观,科学化开展废物分类、加强离散废物控制,构建高质量的废物管理体系,稳中求进开展退役治理各项工作;四是守牢核安全和环境安全底线,持续加强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强化内外部监督联动,凝聚核安全监管合力,确保核安全绝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