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特种人员包括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和无损检验人员。培养一支技能水平高、核安全意识强的核安全特种人员队伍,对于保障核安全设备质量和核设施运行安全至关重要。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历来高度重视核安全特种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始终坚持立足核的特色,突出依法从严监管,通过资格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方式,加强对核安全特种人员的监督管理,为核与辐射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一、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管理
二、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资格管理
三、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管理
四、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和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负责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统一组织资格考核,颁发资格证书,对无损检验人员资格及相关资格考核活动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