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升核电厂防火工作监督水平,近日生态环境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设施监督一处与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核安全处围绕核电厂防火安全主题,在田湾核电站现场开展了核安全监督业务交流活动。
核电厂防火安全在《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和《核动力厂运行防火安全》等核安全法规中有明确规定要求,也是核安全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国内发生了数起重特大爆炸和火灾事故,境外核电厂也曾发生过火情,为核电厂防火安全敲响了警钟,教训十分深刻,值得认真汲取。活动中,大家首先观看了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和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片;随后,在专职教员的指导下学习了燃烧的条件、火灾的分类、防火和灭火等消防安全知识,双方还针对历年来核电厂防火事件经验反馈进行了交流;最后,大家在专职消防队员的指导下进行了干粉灭火器的使用等实操培训。
通过学习交流,大家一致认为,双方岗位不同,但核安全工作目标是一致的。要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指示要求,落实好核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完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各个管理环节,扎实做好田湾核电站防火等各项核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