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好“独立、公开、法治、理性、有效”的核安全监管理念,落实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慎、细、实”的工作作风,2020年5月19日—20日,生态环境部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西北监督站)对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铀公司)部分流出物进行了取样监测,核查核设施运行过程中的辐射环境影响。
核查中,西北监督站监测人员深入现场,根据设施种类和运行情况以及辐射环境影响,对兰铀公司的部分液态及气态流出物进行取样、监测,同时与兰铀公司的监测数据进行比对,以验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西北监督站将持续提升监督性监测水平,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发挥好监测的“耳目”作用,全力保障辖区内核与辐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