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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加快在川核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步伐

西南监督站组织召开2017年在川核设施单位经验交流会

2017-09-25 来源:环境保护部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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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2日,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组织召开2017年在川核设施营运单位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经验交流会。本次经验交流会以推动实施新颁布的《核安全法》为契机,结合贯彻落实环保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刘华今年先后两次来川调研核安全工作时的讲话要求,针对在川核设施普遍建造时间早、放射性废物库存量大、处置双方沟不够的现状,聚焦放射性废物管理与处理处置,为废物送处单位和接收单位双方搭建交流平台,以分析问题、交流经验、促进沟通、达成共识为目的,推动加快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步伐。

交流会现场

潘苏通报情况

会上,西南监督站总工潘苏首先通报了在川核设施营运单位在放射性废物管理与处理处置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突出会议主题提出了明确指引。随后,与会各核设施营运单位负责人分别从放废管理总体情况、废物暂存与处理处置情况、经验与不足、意见与建议等几个方面畅谈了在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及处理处置方面好的经验与不足。各单位发言既分享了制度建设、处置原则,具体做法方面的经验,也不避短,不遮丑,实事求是的就废物最小化、放废核实认定、极低放废豁免程序及处置去向、档案管理、沟通交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相互间进行了深入探讨。

西南监督站主任郭伊均针对会议交流讨论情况,结合贯彻实施刚颁布的《核安全法》作了总结讲话,就强化在川核设施放射性废物管理和加快处理处置步伐提出了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放射性废物处置。各在川核设施单位要以实施《核安全法》为契机,依法、全面履行核安全主体责任。二是要切实加强放射性废物管理。放射性废物管理务必从源头抓起,坚持全过程理念。尽可能挖掘减少放废产生空间,严格规范处理处置放废,清晰记录相关信息,确保放射性废物管理始终规范有序、安全可控、去向可追溯。三是要加强放废送处双方的无缝对接。各放射性废物产生单位要主动联系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单位要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建立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推进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的长效合作机制。四是要加快放射性废物处置进程。要贯彻落实刘华副部长8月到821厂调研时关于加快退役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进程的要求。五是要加强放废处置的经验反馈。要按照《核安全法》的要求,加强在放射性废物处置方面的经验反馈,避免出现因信息沟通不畅而可能导致的误解、误判。六是要切实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各核设施营运单位要通过优化制度、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等措施建立落实核安全文化的长效机制。

郭伊均最后强调,党的十九大将于10月18号在北京隆重召开,各核设施营运单位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做好核安全工作,确保核与辐射安全万无一失,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郭伊均总结讲话

参会代表热烈讨论 

四川省环保厅,四川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中心站、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此次交流会。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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