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

2017-04-14
分享到:
[打印] 字号:[大] [中] [小]

确保核与辐射安全,是党和国家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是严守环境质量底线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国家安全的底线工程。

——陈吉宁

要准确把握核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不断研究新问题,破解新问题,扎实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

——刘华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攻坚期,也是实现我国由核能、核技术利用大国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强国转变的关键时期。环境保护部将着重抓好六项工作。

一是对接“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分项分领域制定核安全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二是瞄准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处置、铀矿退役治理等难点问题,扎实做好放射性污染防治。三是注重防范风险和补齐短板,不断提升核设施和核技术利用安全水平。四是完善法规体系,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优化核与辐射安全许可管理,强化地方辐射环境管理职能。六是加强核安全文化引领,持续深入开展政治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

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

网站标识码:bm17000016